十、初一學位申辦流程
(一)網上報名:
1.時間:初一(4月15日?4月30日);
2.預報名填寫志愿網站:登錄坪山新區(qū)公共事業(yè)局網站(http://psjyk.sz.edu.cn)預報名;
3.網上預報名填寫志愿方法:在“家長通道”欄目中點擊“初一報名”,憑兒童身份證號碼進入,填寫相關信息進行網上報名填報志愿,填寫無誤后,打印《坪山新區(qū)秋季初中一年級學位申請表》(一式兩份)。
(二)提交資料:
1.時間:初一(5月4日?5月10日)
2.交給第一志愿學校的資料:《坪山新區(qū)秋季初中一年級學位申請表》與相關入學材料原件、A4復印件;
3.入學材料齊全并按時辦理的,學校審核員會在網上報名表上簽字蓋章;回執(zhí)一份給家長,學校留存一份并接收相關材料。材料不齊或未按時辦理的,學校不予受理。在規(guī)定時間內未到學校遞交申請的,視為放棄學位申請,網上預報名志愿信息將被刪除。
(三)審核資料:初一(5月11日?6月7日)
入學材料信息由教育部門統(tǒng)一匯總送至公安、計生、房產、租賃、市場監(jiān)管、社保等部門進行審核。
(四)公示初審結果:
1.時間:初一(6月8日?6月15日)
2.學校在校門口公示各部門審核結果,家長也可自行在網上報名系統(tǒng)上查看審核結果,對結果有異議的,可自行到相關職能部門重新復核,并在6月15日下午5時前向第一志愿學校提交需要復核的相關證明材料。
(五)復核異議資料:
1.時間:初一(6月16日?7月6日)
2.部門:申請復核的材料信息由教育部門統(tǒng)一匯總送至公安、計生、房產、租賃、市場監(jiān)管、社保等部門進行再次審核,并最終依據(jù)復核結果安排學位。
(六)公布錄取名單:
1.時間:初一(7月8日)家長可以通過網上報名系統(tǒng),也可撥打咨詢電話或直接到第一志愿學校公示欄查看錄取名單。
2.第一志愿未錄取的處理:符合就讀條件但未被第一志愿學校錄取的適齡兒童,教育部門將依據(jù)其第一第二志愿情況進行分流,在規(guī)定時間未到分流學校報到的視為放棄學位,并刪除網上報名信息。
3.所有志愿未錄取的處理:對超出全區(qū)整體招生計劃,無法分流到公辦學校且符合就讀條件的兒童少年,教育行政部門統(tǒng)一指導其就讀附的民辦學校。
4.新生注冊安排:錄取學校根據(jù)學校實際情況安排新生注冊時間,具體見學校公告欄或通過咨詢電話查詢。
學位申請需提供的材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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